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guī)定,2020年8月31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fā)布2020年第36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調查機關對被調查產品是否存在傾銷和傾銷幅度、被調查產品是否對國內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產業(yè)造成損害及損害程度以及傾銷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了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和《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調查機關作出初步裁定(見附件)?,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調查機關初步認定,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存在傾銷,國內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產業(yè)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二、征收保證金
根據《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調查機關決定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1年9月11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產品的具體描述如下:
調查范圍: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
被調查產品名稱: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
英文名稱:Certain monoalkyl ethers of ethylene glycol and propylene glycol或Certain glycol ethers。
產品描述: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為無色透明液體,有微弱的醚味,能與水、醇、酮、醚、酯、芳烴、脂肪烴等混溶,并能溶解多類型高聚物。相關乙二醇的單烷基醚是指由環(huán)氧乙烷和醇合成的,分子鏈中帶有乙烷氧基(分子式為C2H4O)的醇醚,又稱為乙二醇醚或E-系列醇醚,但其中不包含乙二醇或丙二醇的單丁醚。相關丙二醇的單烷基醚是指由環(huán)氧丙烷和醇合成的,分子鏈中帶有丙烷氧基(分子式為C3H6O)的醇醚,又稱為丙二醇醚或P-系列醇醚,但其中不包含丙二醇甲醚。具體產品范圍如下:
相關乙二醇的單烷基醚:
序號 |
產品范圍 |
1 |
乙二醇甲醚 |
2 |
二乙二醇甲醚 |
3 |
三乙二醇甲醚 |
4 |
四乙二醇甲醚 |
5 |
乙二醇乙醚 |
6 |
二乙二醇乙醚 |
7 |
三乙二醇乙醚 |
8 |
乙二醇丙醚 |
9 |
二乙二醇丙醚 |
10 |
乙二醇己醚 |
11 |
二乙二醇己醚 |
12 |
乙二醇異辛醚 |
13 |
二乙二醇異辛醚 |
相關丙二醇的單烷基醚:
序號 |
產品范圍 |
1 |
丙二醇乙醚 |
2 |
二丙二醇乙醚 |
3 |
丙二醇丙醚 |
4 |
二丙二醇丙醚 |
5 |
丙二醇丁醚 |
6 |
二丙二醇丁醚 |
7 |
三丙二醇丁醚 |
主要用途: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主要用作溶劑、分散劑和稀釋劑,也用作燃料抗凍劑、萃取劑,也是重要的有機合成原料,廣泛應用在光刻膠、覆銅板、電子化學品、汽車制動液、飛機燃料防冰劑、涂層材料、印刷油墨、紡織印染、醫(yī)藥農藥、日用化學品等領域。
該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094400和29094990。上述稅則號項下不在列明的具體產品范圍的其他產品不在本次調查范圍之內。
對美國公司征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
1.陶氏化學公司 57.4%
(The Dow Chemical Company)
2. 其他美國公司 65.3%
(All Others)
三、征收保證金的方法
自2021年9月11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美國的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保證金比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稅率)。
四、評論
各利害關系方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0天內,可向調查機關提交書面評論意見。
附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關于原產于美國的進口相關乙二醇和丙二醇的單烷基醚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pdf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