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家電力公司董事長達爾馬萬·普拉索喬(Darmawan Prasodjo)表示,截止1月5日,公司已經(jīng)有1390萬噸煤炭供應得到保障。其中1070萬噸為國家電力公司和獨立發(fā)電廠(IPP)現(xiàn)有合同,320萬噸為額外簽訂合同。
“公司正在不斷提高煤炭裝卸的速度和效率,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對電廠的煤炭供應。”普拉索喬在一份公告中表示。
不過他表示,未來還將繼續(xù)增加煤炭供應,為保障電廠在1月份的安全運營天數(shù)至少達到20天,印尼國家電力公司必須確保2000萬噸煤炭供應量。
印尼國家電力公司表示,未來將致力于更高效地維護對電企主要能源供應,在與煤企簽訂長協(xié)供應合同時達成20%的浮動供應量。同時,合同價將參考政府規(guī)定的成本、保險和運費交付計劃或離岸價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