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發(fā)布關于下達2024年第二批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此次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135000噸、127000噸。2024年前兩批合計稀土開采、冶煉分離總量控制指標分別為270000噸、254000噸。
通知要求,中國稀土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在指標下達后,及時商有關省(自治區(qū))工業(yè)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于10個工作日內完成指標分解下達,并報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自然資源部及有關省(自治區(qū))工業(yè)和信息化、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