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歐理事會發(fā)布了解決有問題、不必要和可避免塑料制品的篩選標準。
本報告提供了在全球范圍內解決有問題的、不必要的和可避免的塑料產品的潛在標準,支持根據聯(lián)合國環(huán)境規(guī)劃署第5/14號決議即將出臺的國際塑料文書的目標,旨在為塑料產品的控制措施作出貢獻。
細化PUA產品管控措施
報告指出,目前有141個國家禁止或限制了某種形式的塑料產品,33個國家禁止或限制了一種或多種塑料聚合物或單體(在某些情況下,僅用于特定用途)。然而,塑料污染問題遠遠超出了一次性應用的范圍。對于即將達成的終止塑料污染的全球協(xié)議,有必要制定全球標準,來識別并逐步淘汰不安全和不可持續(xù)的塑料制品,同時對不可或缺的產品進行移除、替代和重新設計,將對減少塑料污染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該報告以2023年11月在肯尼亞內羅畢舉行的INC第三屆會議提交的塑料文書零草案中概述的備選方案為基礎。通過增加以下內容,促進制定PUA塑料產品的控制措施:
①加強對PUA塑料制品特性的認識。
②提供測定塑料制品PUA含量的潛在標準。提供控制PUA塑料產品所需的潛在治理方法。
③確定有問題的、不必要的和可避免的塑料產品的目的是在全球和國家層面建立適當的措施,例如:
1.將它們從市場上移除;
2.通過推廣替代做法或非塑料替代品來減少其產量;
3.根據可持續(xù)和安全的產品設計標準,重新設計有問題的產品,使其在預期用途中安全有效。
PUA塑料產品分類標準
標準將零草案中列出“有問題和可避免的”塑料產品,分解為有問題、不必要和可避免的三種產品:
1.問題塑料產品,是指在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環(huán)境和人類健康)中產生不利影響的產品。
確定問題塑料產品的潛在標準:
2.不必要的塑料產品,是指由于沒有為社會提供顯著的附加價值而具有非必需功能的產品。
確定不必要塑料產品的潛在標準:
3.可避免塑料產品,是指具有必要功能的產品,但可以通過非塑料替代品、替代設計和替代實踐來減少對該產品的需求。
確定可避免塑料產品的潛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