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提出的碳達峰碳中和標準體系建設:包含基礎通用標準、碳減排標準、碳清除標準和市場化機制標準4個一級子體系、15個二級子體系和63個三級子體系,細化了每個二級子體系下標準制修訂工作的重點任務。在基礎通用標準領域,主要包括碳排放核算核查、低碳管理和評估、碳信息披露等標準,推動解決碳排放數據“怎么算”“算得準”的問題。在碳減排標準領域,主要推動完善節(jié)能降碳、非化石能源推廣利用、新型電力系統、化石能源清潔低碳利用、生產和服務過程減排、資源循環(huán)利用等標準,重點解決碳排放“怎么減”的問題。在碳清除標準領域,主要加快固碳和碳匯、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標準的研制,重點解決碳排放“怎么中和”的問題。在市場化機制標準領域,主要加快制定綠色金融、碳排放交易和生態(tài)產品價值等標準,推動解決碳排放可量化可交易的問題,支持充分利用市場化機制減少碳排放,實現碳中和。上述任務部署將為支撐重點行業(yè)和領域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協調、全面的標準支撐。
《指南》提出了以下四個方面的重點工作:一是形成國際標準化工作合力,提出成立碳達峰碳中和國際標準化協調推進工作組,設立一批國際標準創(chuàng)新團隊等措施。二是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提出與IPCC、ISO、IEC、ITU等機構以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加強交流合作對接,推動金磚國家、亞太經合組織等框架下開展節(jié)能低碳標準化對話等措施。三是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定,提出在溫室氣體監(jiān)測核算、能源、綠色金融等重點領域提出國際標準提案,積極爭取成立一批標準化技術機構等措施。四是推動國內國際標準對接,提出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國內國際標準比對分析,鼓勵適用的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成體系推進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等外文版制定和宣傳推廣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