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3日,歐盟法院庭審判決取消鈦白粉的“致癌物質”標簽,并宣布早前歐盟委員會將鈦白粉列為“致癌物質”的分類無效。自2020年5月,鈦白粉制造商協(xié)會(TDMA)向歐盟法院提交反對將鈦白粉列為“致癌物質”的訴訟之后,歐洲涂料協(xié)會CEPE、英國涂料協(xié)會BCF和美國涂料協(xié)會ACA都積極參與其中,另包括CWS粉末涂料、Vdl、VdMi、DAW(德愛威)、STO(申得歐)、Tiger Coatings(老虎涂料)等多家歐洲涂料參與溝通和訴訟,為“鈦白粉”取消“致癌物質”標簽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2019年,歐盟委員會以鈦白粉及混合物以粒子狀態(tài)吸入肺部可能誘導肺致癌性為由,將鈦白粉歸入2類疑似致癌物,要求采用鈦白粉及混合物的產品(例如食品、化妝品、涂料、油墨等)須在其包裝中注明以上致癌風險,該法案于2021年9月正式實施。
CWS粉末涂料董事總經理Hans Helmuth Schmidt(施密特)先生參與了訴訟庭審環(huán)節(jié),他認為,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明確“鈦白粉撤出致癌物質分類”這一訴求,并且取得最后的勝利,這是一次鈦白粉、涂料和油墨行業(yè)的集體勝利。施密特回憶,2022年5月12日這一天,在盧森堡歐盟法院,訴訟案持續(xù)了8個小時之久,共有30多位來自各方的律師和專家參加了庭審,他本人也在法院見證這一幕。
歐盟委員會缺少實際驗證
另一外訴訟組成員,VdL董事總經理Martin Kanert博士認為,歐盟CPL法規(guī)(指關于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的第1272/2008號法規(guī))將鈦白粉列入致癌物質的分類中的依據并不完善。在庭審環(huán)節(jié),歐盟法院發(fā)現(xiàn),歐盟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和歐盟委員會對分類所采用依據的評估存在嚴重的錯誤。因為該風險評估是由負責科學研究的小組評估的,歐盟委員會并未在進行驗證和檢查的情況下,就采取了風險評估委員會的評估。
在庭審上,葡萄牙法官Maria JoséCosteira 呼吁在評估依據理由時應該更加謹慎,期望歐盟微會員能夠公正的履行其職責,不僅要采納RAC的評估建議,還需要認真的審查這些建議。
來自VdMi董事總經理Heike Liewald博士作為訴訟小組的成員,介紹在庭審中法院認為粒子效應并不是物質固有的性質,不能作為CPL法規(guī)下的物質分類的評估方法。VdMi多年一直倡導這一立場,很榮幸的看到這一立場被歐盟法院認可。粒子效應并不在CPL法規(guī)之內,有了這樣非常嚴謹的科學依據,也為今后類似案件提供了堅實的參考依據。
避免未來合格原材料被風險標簽
法院的裁決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它將防止日化、涂料和油墨行業(yè)合格的原材料被取消資格的風險。所以,這一次聯(lián)合TDMA的訴訟合作中,前文提到的大量歐洲涂料公司和全球各涂料協(xié)會都積極支持和響應,聯(lián)合小組在歐洲各相關機構進行了大量的溝通和討論,在未取得滿意結果的情況下,所有企業(yè)勇敢地選擇法律行動,并最終取得勝利。
歐盟法院認定風險評估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在評估中存在嚴重錯誤。由于這些錯誤對分類具有決定性作用,因此被廢除。這項裁決是一個明確的信號,表明必須找到一種根本上不同的處理顆粒粉塵的方法,只有在行業(yè)和監(jiān)管機構平等、科學和建設性地開展工作的情況下,才能以有意義的方式實現(xiàn)這一目標。
后遺癥困擾涂料企業(yè)
從歐洲涂料企業(yè)實際經營看,盡管法院判決對行業(yè)產生了積極的作用,但自2021年9月開始執(zhí)行的CPL法規(guī),也讓涂料企業(yè)必須面對后遺癥的影響。
以CWS粉末涂料為例,CLP法規(guī)中增加鈦白粉致癌分類的法規(guī)生效,含有鈦白粉的產品的容器標簽必須重新打印。“重新標記”的成本高達數百萬。因為判決的最終生效,需要等到今年2月,風險評估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做出是否需要上述的決定,因此在此時間內,涂料企業(yè)還無法澄清包裝標簽的重新標記工作將如何開展,以及企業(yè)經濟損失等問題。
目前相關涂料企業(yè),都在等待2月中旬該判決的最后進展情況。目前,CPL法規(guī)關于鈦白粉致癌分類在法律上依舊適用,產品包裝依舊按照2021年9月的要求執(zhí)行。但企業(yè)已經開始積極與下游客戶進行溝通和澄清,為客戶提供各種質疑的解決方案。同時歐盟用于環(huán)境保護監(jiān)管和廢物監(jiān)管等標準也將進行調整。
訴訟程序不會很快結束,但涂料等產品包裝的錯誤標簽必須盡快得到明確的處理辦法,因為這正在影響著歐洲地區(qū)所百萬個涂料等產品的包裝成本。也有不少涂料企業(yè)表示,有可能根據這一判決結果,對風險評估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發(fā)起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