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交貨期和地點:2021年12月31日、 甲方指定(國內
5.投標人的基本資格要求:
5.1投標人具有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登記,執(zhí)照有效。
5.2投標截止日投標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且未被 “信用中國”網(wǎng)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3投標人未處于被中國石化給予風險停用、違約停用處理期內。
5.4投標人不存在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不存在進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5.5投標人近兩年內沒有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須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6.其他資格要求:1.只接受生產商投標,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以及質量認證證書認證范圍需涵蓋投標物資(鉆井液處理設備、鉆井液凈化設備、石油固控設備/裝置、鉆井液固相控制設備/裝置等) 2.提供加蓋企業(yè)當?shù)厣绫2块T公章的2019年下半年連續(xù)三個月的社會保險繳費月報表。 3.投標商按照SY/T5612-2018標準提供雙軌跡振動篩動態(tài)特征性能和處理量等主要技術性能指標檢測報告 4.具有同類產品在國內現(xiàn)場使用或銷售經歷,提供雙軌跡振動篩5套及以上產品銷售合同或訂單及對應清晰發(fā)票掃描件。 5.未完成中石化易派客信用評價的投標商承諾中標后自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法人信用認證和產品質量評價,3個月內完成法人信用認證和產品質量評價(未有產品質量評價辦法的除外),提供簽字并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詳細要求具體見招標文件。
9.本次招標接受生產商(制造商)申請,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流通商投標。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11.評標方法:綜合評標法。
12.招標文件費用:招標文件費用2000.00元人民幣,采用網(wǎng)上支付的方式購買,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標文件售賣時間:2020年10月15日8:00時至2020年10月23日16:00時(北京時間,下同)。
14.招標文件售賣方式:招標文件采取網(wǎng)上在線購買方式,申請人在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冊,填報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經基本信息審核通過后獲得用戶名和密碼并登錄平臺(在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國石化物資采購電子商務平臺http://ec.sinopec.com有用戶名和密碼的,直接登錄即可),網(wǎng)上支付招標文件費用后,下載招標文件。
15.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在線上傳至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存入U盤,用信封單獨密封,與紙質版投標文件一同遞交至開標地點:北京INN 3號樓8層開標室2,北京市東城區(qū)南竹竿胡同6號。其中電子投標文件使用中國石化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動生成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和不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紙質版投標文件為電子投標文件的書面打印版本(紙質版投標文件首頁加蓋公司公章)。
16.投標截止時間:2020年11月10日09:00時。
17.開標時間:2020年11月10日09:00時。
開標地點:北京INN 3號樓8層開標室2,北京市東城區(qū)南竹竿胡同6號。不接受 郵寄的投標文件。
1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中國石化物資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國石化物資采購電子商務平臺(http://ec.sinopec.com)同時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以上媒介同時發(fā)布。
19.凡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在2020年11月10日09:00時前與趙天宇聯(lián)系,技術咨詢請與李克寧聯(lián)系(技術方面的詢問請以信函或傳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一)1、投標商應對提供的諸如銷售業(yè)績、生產加工能力、技術裝備實力、產品檢驗報告等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果評委對投標商提交的投標資料真實性存在質疑,可提出對供應商進行現(xiàn)場復核。2、中標候選人因任何原因廢標或放棄入圍資格的,由綜合排名靠前的供應商依次遞補。3、投標商在投標文件中需注明投標產品的具體型號和詳細參數(shù)(至少包含技術規(guī)格書內參數(shù)表參數(shù)),并同招標文件中的設備技術規(guī)格書要求進行比較。必須滿足技術要求中的每一項標星項(可電話或郵件咨詢技術聯(lián)系人)。 (二)資格要求中與招標技術文件有關的問題請咨詢技術聯(lián)系人 (三)未按推動陽光供應鏈承諾書實施招標的,保留在下次投標的信用評價中給予扣分處罰的權利。 (四)1.選用遠程開標形式,各投標商仍需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網(wǎng)上上傳加密版電子標書,請各投標商在到達開標時間后自行解密,解密時長30分鐘,不另行通知。無需赴北京招標中心遞交或郵寄遞交紙質版和未加密電子版標書(未加密電子標書需自行留存),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未在網(wǎng)上上傳加密電子標書的,視為投標失敗。2.開標后請各投標商關于此項目的聯(lián)系人在遠程待命,留意手機短信及網(wǎng)站上澄清內容,及時對澄清做出答復,因未及時答復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3.在開標解密環(huán)節(jié),如經電子招標平臺系統(tǒng)顧問認定為因系統(tǒng)問題導致無法解密的,由系統(tǒng)顧問導入非加密電子投標文件,并通知招標工作人員,投標人無法提供與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配套的非加密電子版投標文件的,視為投標失敗。4.投標人如不參與此標段的投標,請發(fā)送棄標郵件至wzzhaoty@sinopec.com (五)關于投標保證金的支付,接受電匯、在線支付、投標保函和保單的方式。在商務唱標環(huán)節(jié),投標人以電匯和在線支付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保證金顯示實際支付金額;以投標保函和保單方式支付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中心開標人員現(xiàn)場宣布為準(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顯示為0的)。 (六)資格要求中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以及質量認證證書認證范圍需涵蓋所列舉的其中一項即可。
21.投標說明:(一)報名提示: 1)本標為電子CA標,首次參加電子投標的投標商,請盡快向網(wǎng)站購買U-KEY,具體請咨詢系統(tǒng)客服(400-8198786)。 2)購買CA數(shù)字證書、招標文件下載、投標文件制作、模擬解密、網(wǎng)站網(wǎng)頁問題以及相關系統(tǒng)軟件操作,請咨詢400-8198786;標書費支付、保證金支付出現(xiàn)問題,請咨詢95388-5。 3)請報名參加本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注意,本次招標文件售賣截止日期后3日內須在線反饋是否投標(特別是決定不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如投標人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終又未遞交投標文件,將被納入中石化供應商誠信體系考核,在今后參加的招標項目評審中有所體現(xiàn)。決定參加投標的潛在投標人,不需要回應。 (二)費用支付提示: 1)標書費必須在線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支付錯誤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標商自行負責。標書一經售出,標書費不予退還,付費前請慎重考慮。招標項目中含“(重招)”二字的,為重新招標項目,第一次招標已經購買標書的投標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標的標書費,但須在招標文件售賣期內進入系統(tǒng)完成報名,報名成功后可直接下載標書。 2)保證金必須由公司基本賬戶支付至本標對應的廣發(fā)銀行賬號,不得直接匯款至招標中心工商銀行賬戶;每標(包)必須分開支付,不允許合并支付。不同標包、不同投標人的收款銀行信息不同,請務必要按照自己所投標包支付。 3)標書費發(fā)票為電子發(fā)票,登錄易派客和EC系統(tǒng)支付模塊中直接下載開票時間在三個月內的電子發(fā)票。開票時間在三個月外的,可登錄51發(fā)票平臺下載。 (三)標書制作提示: 1)本招標公告中第5、6條相關資格要求為否決項,必須在技術標書中一一響應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否則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投標資格,如放在商務標書中則視為無效。 2)對應標書制作軟件中的每個具體欄目,建議分別制作成一個文件后上傳,同一位置多次上傳,僅保留最后上傳的版本。 3)需要簽字的線下簽字后再掃描上傳,電子簽章可代替公章,但不能替代簽字。 4)報價如有EXCEL料表的,報價物資以下載的附件EXCEL料表為準。要求上傳EXCEL報價表的,按原表填寫報價上傳,加密版報價與EXCEL報價必須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則以加密版為準。 5)若對招標文件有疑問,請在開標前至少5天前提出,少于5天的有可能不再對疑問進行解答。因開標期間不便接聽電話,故標書澄清咨詢優(yōu)先以郵件形式發(fā)送給招標業(yè)務人員。 6)業(yè)績年限: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3.1.2里面的4業(yè)績表中的4.1和4.2業(yè)績年限應當與招標文件中的詳細評審標準中的業(yè)績年限一致,如兩者不一致,請聯(lián)系招標公告中投標咨詢聯(lián)系人確認。 (四)標書遞交: 1)請在開標前(最好提前2天)上傳加密的技術和商務電子標書,以避免上傳出現(xiàn)問題無法解決。 (五)注意事項: 1)招標人對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對招標公告的修改、對招標文件的修改和澄清、開標時間調整等)均以變更和澄清的方式在招標系統(tǒng)平臺上發(fā)布,投標人應及時關注和查閱招標系統(tǒng)平臺上的變更和澄清的內容,對變更和澄清內容有疑問的,應及時聯(lián)系招標公告中的招標代理機構聯(lián)系人,因投標人未及時查閱變更和澄清公告導致的損失和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針對中標候選人,招標人可能進行現(xiàn)場復核,若發(fā)現(xiàn)存在提供虛假資料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制度,嚴肅處理。。
22.聯(lián)系方式: